西安今年拆除18个城中村 启动6个棚户区改造 石家街啥时候拆!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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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其根本形成原因是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城中村改造”只有解决了土地二元所有制问题,“城中村”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而要解决土地的二元所有制问题也只有通过征用途径来完成。 2008年又是一届西洽会,整个陕西都是硕果磊磊,西安更是取得好的成绩.对外引进资金1960个亿.对此西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村民所关心的撤村转户及土地等问题予以了明确的规定。目前,西安城六区计划将改造65个村,15个棚户点.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定于2008年08月 之前开始先对35个村进行搬迁.之后再对剩余村改造.分别是: 新城区:八府庄、含元殿、石家街、联志村、南韩村、北韩村 ; 碑林区:仁义村、旅馆村、南沙坡村、星火村 ; 莲湖区:杨围村、陈家寨、工农村、友谊村、颜家堡、周围村、进丰村、中堡 雁塔区:铁一村、铁二村、太平堡、大雁塔村、杨家村、沙湖坨村、白庙村; 未央区:焦家村、范南村、马呼坨村、白杨东村、白杨西村、范北村; 灞桥区:董家门、尹家街、堡子村、枣园刘、永丰村 另悉,根据《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利用城中村土地开发建设商品房,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纳入正常的房地产市场和房屋管理体系,上市销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开发主体要合法。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村民个人或现有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建设的房屋不能向社会销售。 2、所开发项目具有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具备这五证的项目才是合法的,可以购买。 如果城中村改造项目目前尚不具备销售条件,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备,就存在违反《土地法》、《规划法》、《建筑法》及《房地产法》的可能,买卖双方在这种违法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合同中的承诺一旦兑现不了,消费者将无从保护自己的权益。 城中村改造项目在不具备五证的情况下,没有缴纳相关的土地及其它税费,因此价格较为便宜,但在证件不全的情况下购买,会因此埋下隐患. 估计下半年开始拆 石家街 摘要别人的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