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热镀锌厂工作的员工.2010年6月辞职离开该厂.请问我可以得到哪些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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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未签订劳动合同 按劳动合同发规定1年以上时间未予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需要赔偿服务年限双倍的工资2、社保未交 需要到劳动局社保部门进行社保的补缴申请 3、一般劳动权利追溯期可能是1年 或是 2年 所以如果你要进行追溯 还是要尽快4、关于工时制度这块 你不能凭借12小时的工作 就断定工时违规 因为12小时采用综合工时制度 也有合规的情况 所以这个不好判断5、可能有些地方未按法律执行劳动关系问题 这是个普遍现象 因此你要追溯起来 可能会有些难度 建议还是先找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然后再考虑其他办法 建议找律师委托仲裁或诉讼吧 感觉你怨气很大 仲裁或诉讼是最好的办法 而不是在这里寻求帮助或是抱怨